根据《关于开展2024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》(医大学工〔2024〕47号)《关于做好2024年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补充评选工作的通知》(医大学工〔2024〕66号)《太阳成集团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(2021年修订)》(闽医大〔2021〕66号)等相关文件精神,经员工个人申请、班级评议、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会答辩、公司员工奖助工作小组评定,确定江冬梅同学为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拟推荐对象,杜佳欣同学为本科生国家奖学金拟推荐对象,现予以公示。
公示时间:2023年11月11日-11月15日,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联系医学影像公司学工办0591-22860113或校员工工作处0591-22862035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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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年11月7日